问题 | 刑满释放人员去哪领钱 |
释义 |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并没有补助金领取的规定,但是如果释放人员生活有困难的话,可以申请低保.各地安置帮教机构在刑满释放人员报到时,要向其宣传、介绍社会救助政策,讲解救助的条件和申请程序,协助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庭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并主动协调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帮扶、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对于一些服刑的人员在服刑出狱之后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在这个时候政府就会给与一定的补助,但是很多服刑人员都不知道有这个政策,那么应该去哪里申请补助呢?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呢? 一、服刑人员出狱后生活补助发放标准规定 1、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2、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3、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二、具体生活补助标准 1、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满释放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满释放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 3、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4、农村籍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