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结执行后不会限制高消费。 法院裁定终止执行,以后也不会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了,终止执行跟限制高消费令的适用条件正好是相反的,因为限制高消费令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尽快的履行相关义务,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不会无故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或者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限制消费令载明的限制消费期满,方可取消限制。需要写一份终结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法院进行终结。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即应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这叫做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终结。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不想要自己的消费一直被限制了,就应该要能够主动的还款,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让自己的征信能够恢复正常。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