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但不同情况下报销额度不同。参加医保的犬伤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每人份不超过2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