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夫妻离婚是否可以进行? |
释义 | 夫妻一方失踪满两年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可以,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在对方失踪满两年后,应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一方失踪的情况? 在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失踪,处理该情况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需要确保对方的失踪是真实的,而非仅仅是躲避离婚程序。可以通过报警、律师调查等方式来确认。如果确实确定对方失踪,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附上对方失踪的证明材料。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告或其他适当的程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定时间内对方仍未出现,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做出相应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程序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失踪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离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在宣告失踪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时,需要确保对方的失踪是真实的,法院会进行相应的程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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