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谁优先? |
释义 | 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冲突时,意定监护优先。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法律设立意定监护制度即是要尊重成年人自己的意愿,当然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意定监护人其实就是监护人,其权利和义务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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