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上海市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释义
    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适应业务需要并具备规定资格的工作人员;(二)有规定数额的资金;(三)有必要的财务、统计等管理制度,其中音像制品放映单位还应当有必要的场务、票务管理制度;(四)有必需的设备和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场所。风险提示:未经许可经营音像制品业务的法律责任:1、由市出版主管部门或者区主管音像制品的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给予警告、没收违法音像制品、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2、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3 2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