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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释义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使用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陈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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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