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期满,如果你不符合可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条件时,单位有权不再与你续签。由于你的合同期满是在病休期间,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 终止劳动合同 ,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