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如何规定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权?
释义
    本文讲述了遗嘱和法定继承的规定,指出不会因为不办理房屋遗嘱或法定继承而影响继承权。同时,具体操作方式可参照遗嘱和法定继承的规定。对于需要二次转移继承的不动产,需要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再与收养人进行转移协议。
    法律分析
    不会因为不办理房屋遗嘱或法定继承而影响继承权。具体操作方式可参照遗嘱和法定继承的规定。自继承开始后,物权发生变动。即当事人无需办理特定手续。但需要二次转移继承的不动产,需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再与收养人进行转移协议。
    拓展延伸
    民法典如何规范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
    民法典对于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的方式。
    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中,对于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人应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继承人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方式。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即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非办公证房屋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保障。
    结语
    遗嘱和法定继承是保护继承权的重要方式,不会因为不办理房屋遗嘱或法定继承而影响继承权。具体操作方式可参照遗嘱和法定继承的规定。自继承开始后,物权发生变动。即当事人无需办理特定手续。但需要二次转移继承的不动产,需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再与收养人进行转移协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7: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