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存续期间是指什么 |
释义 | 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 合同存续期是指和相关单位签订的有有效期的协议还在有效期内。一个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之前,缔约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信用关系,因此谈不上对该信用的违反。双方只有在要约生效的情况下,才可能基于彼此信赖而为缔结合同做必要的准备。此时,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都应当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此产生。 扩展资料:到期前不付息的零息债券(zero-couponbond)的存续期,等同于其距离债券到期的年数(termtomaturity)。所有在到期前有付利息的债券的存续期,均较其距离到期的年数为短。另外,若一切其他条件相同,票面利率越高,债券的存续期则越短。由于债券都在到期前支付(零息债券除外),这种支付影响了现金流的现值和债券价格对利率的敏感性。存续期既考虑了到期前的长短,又考虑了提前支付。因而可以将存续期看成是债券或抵押贷款的平均寿命的衡量。股票是没有存续期的,封闭式基金是有存续期的,就是他在哪一段时间可以继续存在,当存续期结束以后,将被清算.比方说某个基金的存续期是到08年1月1日,那么当这个时间到来的时候,基金将卖出手上的股票,变成现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