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写离婚财产证明 |
释义 | 离婚财产证明的写法如下: 1、婚前双方的个人财产如有,应提供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价值、购买时间、财产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如有,提供相关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价值、购买时间、存放地点等; 3、双方是否有共同购买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的位置、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当前使用情况和价值; 4、是否有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证券,如有,应提供存款账户、账户名称、金额存入存款所的名称和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谁现在持有存单;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金额、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股份、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和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相关证据; 9、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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