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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举报电话号码
释义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举报电话号码是12336。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全省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核市、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4、负责规范全省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制定全省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负责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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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