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处理交通违章的流程 |
释义 | (一)在浏览器登录到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二)选择所在地区平台(异地违章无需选择当地的平台); (三)登录个人的网上账号; (四)在违法处理业务栏中选择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五)按照【选择机动车】——【业务须知】——【选择监控记录】——【确认处罚信息】——【生成订单】的流程操作即可。 一、对交通违章罚款不服怎么办 利用电子银行处理车辆非现场违法行为,车主看不到非现场记录的照片,如果车主对处罚有异议,建议车主到违法行为地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理。 如果车主通过电子银行接受并缴纳了非现场违法记录的罚款,就意味着车主已经接受处罚。如果车主缴纳罚款后仍对处罚结果有疑议,请车主尽快持驾驶证和牡丹卡到违法行为地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打印处罚决定书。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于取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决定书和交通罚款收据是车主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的证据,请车主详细阅读并妥善保管。 二、交通违章申诉如何网上申诉 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有异议的,无法通过网上进行申诉(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去交警队或者车管所业务大厅处理。具体如下: (一)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三)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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