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遗嘱有效的情况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