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财产会查父母的账吗 |
释义 | 离婚不会查父母财产,父母的财产依法归属父母个人所有或者父母共同所有,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夫妻的共同财产涉及到父母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但人民法院不一定会同意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夫妻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怎样作好离婚诉讼的准备 (一)一旦出现婚姻麻烦,并已产生离婚的念头,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一个详细的全面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给你的思路进行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当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发生矛盾时一般对此毫无戒备,但请您早作准备,以防万一,承办律师经常发现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总是在这方面根本从未留心。上述资料包括:结婚证、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复印留底,帐户号均要作记录。 (三)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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