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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最迟可以什么时候办理
释义
    生育津贴是为了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申领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同地区对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期限为98天。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扩展资料: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3、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此外,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结语
    生育津贴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女职工需要在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供相应材料。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标准支付,期限一般为98天。有些地区还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发放生育津贴,不得截留或少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服务职业等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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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