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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理赔遇拒,既往病史中的“开胸手术”是否真的可以成为拒赔理由?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判断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既往病史中的“开胸手术”是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可以成为拒赔理由。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注明该病例的除外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详细、准确、易于理解;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险合同。
    因此,当保险公司遇到既往病史中的“开胸手术”案例时,需要仔细审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查看是否有相应的除外责任规定。如果确实存在除外责任,可以成为拒赔理由。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清晰,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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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2: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