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合同如何办理公证 |
释义 | 借名买房合同的公证一般不予受理。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而借名买房合同存在违法的情形,不能进行公证。 一、房产公证要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公证要有法律效力。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依照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申请,根据法定的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的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及文书,应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此项公证的除外。 二、公证委托后可以随意取消吗 不可以随意取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三、过户要公证吗 不是所有房产过户必须办理房产过户公证,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房屋过户如下:个人继承房产、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赠与的房产、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房产过户是转让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在买卖房子的时候,必须要对房屋进行过户,才能保证买受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是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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