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购房合同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借名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以及购房合同成立条件和可撤销情况的相关知识。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因此即使做了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购房合同成立条件包括具备合格的买受人和出卖人,合同具备主要约定事项且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包括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因胁迫成立、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 法律分析 一、关于借名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答案是不需要。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二、购房合同成立条件 1.具备合格的买受人和出卖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具备主要约定事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哪些情况购房合同可撤销 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因胁迫成立;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合同显失公平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借名购房合同无需公证,而购房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买受人和出卖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具备主要约定事项且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等。同时,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包括重大误解、胁迫和欺诈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四条\t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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