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借条中有哪些陷阱 |
释义 | 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几种: 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 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时借款人,经笔迹鉴定也非本人所写。 3、将借条写成收条,从而无法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 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 5、偿还了借款,未及时收回借条,出借人凭借条再次要求偿还。 一、出差经费预支借条怎么写 借条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大写)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200年月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即¥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时候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2、身份问题 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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