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到期贷款人不还钱.贷款人有一部车,银行找担保人要钱,担保人怎么办 |
释义 | 担保人需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可行使抗辩权,要求在借款人还清后再履行担保义务。但若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财产不足以履行债务,则不能行使抗辩权。若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履行义务,担保人需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一、如果借款人有钱不还,担保人应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可以行使抗辩权,向债权人提供借款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要求在借款人履行债务後再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不得行使抗辩权的情况如下:(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义务,担保人履行义务後,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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