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多长
释义
    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一、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物质担保的担保人,对物质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二、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1、共同债务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
    2、诉讼时效的区别。共同债务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3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对于担保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是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