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话,一般是不能再要回去的。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