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小升初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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