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内容; (二)施工前的质量主要内容;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主要内容;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主要内容。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啊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7、其它有关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