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撤诉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什么原因撤诉,只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