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一、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约定抵押物吗 可以,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可以在债务履行期间设立抵押权,也可以在签订主合同之时签订抵押权。另外,可以约定抵押人方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人的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来清偿自己的债权,并且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是什么 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