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审核七个流程,具体如下: 1、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货款申请初步审核; 2、相关银行对电请人实行货款前的审核; 3、银行的前审核通过以后上报给当地的公积金中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以后,需要申请人到相关的机构对该房的价值进行评审核; 5、在评估完成后将报告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再次审批; 6、公积金通过以后银行即可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7、银行将所有的材料都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即可放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