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公积金贷款审批有哪些手续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以及逾期后的处理方式。申请人或代办人需持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加盖预留印鉴,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之后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并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住 法律分析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流程 1. 申请人或代办人需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和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 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 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提出申请,设定一个还款日,按照设定的日期还款。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日期还逾期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低利率、低手续费”政策,旨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申请人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应提供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购房合同或协议等。若申请材料齐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并发放贷款。 在成都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应准备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 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申请人的信息录入系统,生成贷款申请号码。 4. 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信息真实、准确。 5. 审批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并发放贷款。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应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 签订合同:申请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 7. 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按照审批金额将贷款资金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8. 还款:申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但申请条件较为严格。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确保符合贷款申请条件。 结语 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和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划转。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如果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逾期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贷款行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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