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是否具有更改名字的权利?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公民可以改名字。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公民姓名的法律权益与更改名字的限制 公民姓名的法律权益与更改名字的限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根据法律,公民在享有姓名权益的同时,是否具有更改名字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姓名权益涉及个人尊严、隐私权和身份识别等方面,因此法律对更改名字的要求较为严格。一般来说,公民需要提供充分的合法理由,如婚姻状况变更、姓名与性别不符等,才能申请更改名字。此外,法律还考虑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以避免滥用更改名字权利带来的混淆和欺骗行为。综上所述,公民姓名的法律权益与更改名字的限制需要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处理。 结语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未满18周岁的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成年人需本人申请变更。公民姓名的法律权益与更改名字的限制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法律对更改名字的要求较为严格,需提供合法理由,以避免滥用权利带来的混淆和欺骗行为。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正合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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