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疫苗补偿政策 |
释义 | 陕西疫苗补偿政策如下: 1、医疗费:按照受种者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在省内医保或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计算,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收费有效票据”为准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予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 2、误工费:受种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家属限1人和有固定收入的受种者的误工费,按照申请补偿年份的上一年度陕西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最高计算1年。受种者年龄小于16周岁或无工作的,补偿1人误工费;受种者年龄大于16周岁(含16周岁)且有工作的,补偿2人误工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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