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申请大病救助怎么申请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大病救助的方式为: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需要的材料是: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符合条件的,会发放救助款。 一、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条件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户口身份证明、医疗诊断书、合作医疗已补偿费用凭证、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救济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救助对象应在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费用30天内提出申请。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报民政局进行审批。 二、什么病属于大病救助 属于大病救助有: 1、尿毒症透析; 2、精神病; 3、恶性肿瘤;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 6、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7、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8、颅内肿瘤手术等。 救援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农村复员军人、农村三级以上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县光荣医院、县工疗站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对象有其他特殊困难。 三、大病二次报销的时间 (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二)、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的标准: 1、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2、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3、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5、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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