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离婚诉讼的费用是谁出 |
释义 | 起诉离婚费用由败诉方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由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且案件起诉受理时,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先缴纳,经依法判决后,由原告根据人民的生效法院判决,主张败诉方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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