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督业委会的组织叫什么 |
释义 | 业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所以不归属于任何部门管辖,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人员都是该小区业主共同选举出来的该小区成员并且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和协助,是会受到全体业主监督的,并且有权罢免,任期满了之后,就需要开展业主大会再次民主选举出下一届业委会成员,当然在改选时需要通知社会、街道办事处等,否则后期办理会不顺利,同时也需要进行备案。 一、如何罢免村书记 1、罢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利属于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是由本村村民选举产生,向全体村民负责,因而只有村民才有权罢免村委会成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随意罢免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但有权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不是一般意义上生活在本村或户籍在本村的人,而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2、罢免议案必须有1/5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这是启动罢免程序的必要条件。3、罢免议案或者罢免要求要明确提出罢免的理由。罢免村委会成员涉及到全体村民的利益,涉及到村内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所以必须有充分的罢免理由,不得以一己私利或与村委会成员的个人矛盾为理由煽动群众。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由谁成立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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