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条件是什么?有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为: 1、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在街道办或乡政府的指导下先成立业主大会。 2、由业主大会的参会人员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3、选举完成后三十日内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申请成立业委会的流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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