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需以书面形式送达,除非当事人同意其他方式。若找不到当事人,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短信、电话通知可能是诈骗信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真伪。 法律分析 不会。在我国,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传票、通知、裁定、判决等,都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到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如果找不到人,也是通过公告的方式(登报、法院公告)的方式送达,否则以其他方式送达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遇到短信、电话等通知形式,可能是诈骗信息,建议在正规渠道查询到真实的法院电话后打过去核实真假。 拓展延伸 法院开庭通知方式有哪些? 法院开庭通知方式有多种,以确保被告、原告及相关当事人能够及时获知开庭信息。常见的通知方式包括传票、书面通知、律师通知以及口头通知。传票是法院正式发出的通知,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告知当事人。书面通知是法院书面发出的通知,通过邮寄、挂号信等方式将开庭信息发送给当事人。律师通知则是律师代表当事人接收开庭通知,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此外,法院也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口头通知当事人开庭信息。不同法院可能采用不同的通知方式,具体以当地法院规定为准。 结语 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通知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传票、书面通知、律师通知和口头通知等。在我国,法律文书一般以书面形式送达,除非当事人同意其他方式。如果无法找到当事人,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例如登报或法院公告。若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可能存在诈骗风险,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真实的法院电话。法院开庭通知方式因地而异,以当地法院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