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认定小微企业的三个标准: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3、对于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