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导游证办理是什么步骤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上海市导游证的步骤和相应的法律依据。申请人需要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作出受理决定。市文旅局经办人审查确认后,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由市文旅局办事受理中心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并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 法律分析 一、申请上海市导游证的步骤: 1、申请人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 2、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作出受理决定。 3、市文旅局经办人审查确认,并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市文旅局办事受理中心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二、上海导游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第263号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3、《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4、《上海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2001年3月22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 第五条:导游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未取得《导游证》的,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结语 想要申请上海市导游证,需要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受理人员会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形式,并作出受理决定。市文旅局经办人会审查确认,并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市文旅局办事受理中心会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办理导游证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并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 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八条\t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五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四条\t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