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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脸部疤痕与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释义
    工伤脸上留下伤疤的赔偿根据伤残等级而定,未造成伤残的一般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的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获得辅助器具费用补偿。
    法律分析
    一、因工伤脸上留下了疤有怎样的赔偿
    因工伤脸上留下伤疤的,有怎样的赔偿依据伤残和等级而定,没有造成伤残的,一般是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因工伤脸上留下伤疤的,有怎样的赔偿依据伤残和等级而定,没有造成伤残的,一般是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等。
    结语
    因工伤脸上留下伤疤的赔偿依据伤残和等级而定,无伤残者一般赔偿医疗、营养、康复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可获得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及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补偿。以上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赔偿标准需根据伤残等级具体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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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