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风险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确定保险事故和损失,并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保险人申报赔偿。但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应当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风险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确定保险事故和损失,并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保险人申报赔偿。” 3.《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的急性肠梗阻没有超出保险合同的范围,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为由拒绝赔偿,那么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