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时配偶不在场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一方不在场时,共同财产的处分必须由所有共有人当场进行,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夫妻双方不能私自处理共同财产,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如果私自处分的金额较小,依法可能有效;如果金额较大,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处分行为并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卖房子夫妻一方不在场的情况,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由所有共同共有人当场进行,该处分行为才能有效。因此,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场,该卖房行为就是无效的。 一、夫妻双方可以同时将一套房子出卖吗? 夫妻其中一方不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分无效。 二、夫妻私自处理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如果数额较小,依法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处分权。 2、如果数额较大,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处分行为有效,不得申请撤销。但是,夫妻一方应当就处分行为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卖房子夫妻一方不在场的情况,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由所有共同共有人当场进行,该处分行为才能有效。因此,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场,该卖房行为就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私自处分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数额大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如数额较小,依法应当发生法律效力;而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确认其无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支付合理价款,处分行为仍然有效,但夫妻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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