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增值税优惠是由纳税人所处的行业决定,国家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有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符合储备大豆免征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部分或全部退还按规定缴纳的税款。 三、符合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四、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对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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