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的手续、材料可参考: 一、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二、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三、农村房产需要有人民法院对 房屋所有权 、使用权分割的 判决书 、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或者村委会开具的 房产证 证明; 四、 商品房 需要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五、《 结婚证 》、《 离婚证 》或者人民法院 离婚判决书 、调解书; 六、提供户主 身份证 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