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公证必须提交的证明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 (2)被继承人户口簿原件,被继承人结婚证/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原件; (3)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明,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4)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或相关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提交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协议的,应当提交书面协议; (7)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继承人证明,即如何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公证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