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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书怎么写
释义
    遗嘱公证书的书写方式:
    1.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写明公证处的名称、公证员或见证人的姓名。
    3.写明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4.最后由公证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九条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人终止公证的档案。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之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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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