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嘱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 遗嘱继承公证程序是以下几点: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二、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嘱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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