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离婚证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证并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2.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已经生效并明确房产分割情况;3.双方再次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协议的,应当依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协议不成,依照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仍有权利和义务。 2.《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物权,但是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除外。 3.《物权法》第五十三条: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各共有人享有同一份共有权,可以协议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和用途,也可以按照份额共同占有并共同使用。 4.《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以登记申请人为基础。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证明和有关材料。 5.《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登记机构应当审查登记申请人提供的权利证明和有关材料,核准登记申请人的权利。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婚姻家庭财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分割共同财产的具体方式和比例,并应当加盖所属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的印章及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以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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