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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释义
    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流程
    1、受理
    2、复审
    3、核定
    4、收费、颁证
    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书等)。
    三、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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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2: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