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结婚证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结婚证申领的步骤和法定条件。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干涉。同时,有特定的法定条件,如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并且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在符合条件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后,即可领取结婚证,完成婚姻关系的确立。 法律分析 一、结婚证申领步骤如下: 1. 当事人提出领证申请,需提交相关资料; 2. 相关部门审核证件材料; 3. 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 二、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结语:结婚证申领需提交相关资料,相关部门审核证件材料,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也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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