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和身份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申请登记时必须同时到场。离婚的,还应当持有离婚证。在实施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